山东城市建设职业学院
毕业生办事指南
一、报到
报到是指毕业生在规定期限(3个月),持有关材料到签约单位或指定的人事部门办理登记、注册手续。
1 、通过网上签约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持就业报到证和单位要求的有关材料直接到接收单位办理报到手续;
2 、以劳动合同、灵活就业方式、非派遣省外签约以及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登陆“就业信息网”,使用“网上报到”栏目,按系统提示完成“网上报到”后,持签发到各市人社部门的就业报到证、毕业生证书、户口迁移证和身份证到相关的人社部门办理报到、落户等手续。
二、二次派遣
二次派遣是指离校时就业报到证签发回生源地人社局的毕业生,在规定期限(自毕业之日起2年)内落实就业单位后办理的派遣手续。
1 、毕业生在省内落实就业单位→登陆“就业信息网” →与接收单位在网上签订就业协议书(用人单位暂不具备网上签约条件的, 可以“录入省内就业协议书”功能签订网上协议 。具体操作如下:毕业生登陆“就业信息网”进入个人专区,使用“录入省内就业协议书”功能,将接收单位信息录入到网上并下载打印出来)→网上鉴证→打印并加盖公章→到生源地人社部门开退函→带原报到证及以上材料到负责鉴证的人社部门(新单位所在地人社部门)办理派遣手续。生源地与就业单位同属一市的,毕业生带原报到证及就业协议书直接到负责鉴证的人社部门(新单位所在地人社部门)办理派遣手续即可,无需退函。
2 、毕业生出省就业→与外省的接收单位签订由学校领取的三方协议→向学校提出“省外就业申请” → 经由学校审批通过“省外就业申请”后 在“就业信息网”上录入签约信息 →到生源地人社部门开退函→带原报到证及以上材料到省人社厅(济南市燕子山路2号)办理派遣手续。
三、调整改派
毕业生的调整改派是指就业报到证已签发到接收单位,在改派期(自毕业之日起1年半内),因特殊情况与原接收单位解除就业协议,申请回生源地或与新单位签约后办理的派遣手续。
1 、毕业生在省内改派→毕业生与原单位解除就业协议→通过“就业信息网”上解约,打印解约函(或由原单位出具纸质解约函) → 登陆“就业信息网”与新接收单位在网上签订就业协议书(用人单位暂不具备网上签约条件的, 可以“录入省内就业协议书”功能签订网上协议 。具体操作如下:毕业生登陆“就业信息网”进入个人专区,使用“录入省内就业协议书”功能,将接收单位信息录入到网上并下载打印出来) →网上鉴证后, 打印并加盖公章 → 就业协议书鉴证和派遣手续由新接收单位的同级人社部门办理。
2 、毕业生出省改派 → 毕业生与原单位解除就业协议→通过“就业信息网”上解约,打印解约函(或由原单位出具纸质解约函) → 向学校申请省外就业 → 经由学校审批通过省外就业申请后 在“就业信息网”上录入签约信息 → 与外省的接收单位签订由学校领取的三方协议 → 带报到证及以上材料到省人社厅(济南市燕子山路2号)办理派遣手续。
3 、解约后回生源地毕业生的改派→毕业生带报到证、解约函到生源地市级人社部门办理。
四、落户
1 、通过网上签约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单位所在地公安部门凭毕业生《就业报到证》、《毕业证书》、《接收单位报到证明》和《户口迁移证》办理落户手续。
2 、以劳动合同、灵活就业方式、非派遣省外签约以及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家庭所在地公安部门凭《就业报到证》、《户口迁移证》及迁入地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出具的《落户介绍信》在其家庭户口所在地办理落户手续。
五、报到证补办
《就业报到证》是毕业生报到的重要凭证,须妥善保管。毕业生在派遣期内遗失报到证,应持当地刊登遗失声明的报纸 、毕业学校就业部门出具的情况证明和报到证副本原件(放在档案袋内),及时到山东省人社厅(济南市燕子山路2号)申请补办。
六、就业协议书鉴证
毕业生在省内落实就业单位的,应与用人单位在“就业信息网”签订《就业协议书》,并由用人单位的同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网上鉴证手续。省属或中央驻鲁单位由省人社厅(济南市燕子山路2号)办理;市属单位由市人社局办理;县及以下单位由县人社局办理;无上级主管部门的单位,经县级以上人才服务机构办理人事代理手续的,由同级毕业生就业主管部门办理。
七、档案
1、通过网上签约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档案由学校寄发至就业单位。
2、以劳动合同、灵活就业方式、非派遣省外签约以及未落实就业单位的毕业生,档案由学校寄发至生源所在地市级人社局。
3、专升本毕业生到学校招生就业办公室领取档案,自行带至新学校。
4、8月中旬毕业生可用自己的用户名、密码登陆山东省高校毕业生就业信息网查询档案去向